近日,防城港某房地产公司诉央企广西某物资公司一案,历经一审、二审、重审一审、重审二审,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防城港某房地产公司要求广西某物资公司赔偿约353万元的诉讼请求,我方胜诉。
广西某物资公司一批铁矿石存放在防城港某房地产公司的场地,但广西某物资公司是与柳州某矿业公司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,后矿业公司欠防城港房地产公司场地租金未付,且保管期间,第三人广西某进出口公司将涉案釿矿查封,造成约353万元仓储保管费一直无人支付,造成损失。防城港某房地产公司将货主广西某物资公司诉到法院,一审判决广西某物资公司赔偿本息约400万元。后广西某物资公司委托我上诉,我提出,申请财产保全错误不应由货主承担责任,应由申请查封人或场地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。后二审法院撤销原判,发回重审。重审一审、二审均驳回防城港某房地产公司诉讼请求,我方不承担赔偿责任,我方胜诉。
广西文灿律师事务所 (成立于2009年)
电话:0771-4503799 4505799 微信my4503799
地址: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五象大道15号金盛商业广场B座411室
南宁市共有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 兴宁区邕宁区良庆区 武鸣区 七个区